隆阳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各部门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有关综合性材料,负责文印、收发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编制地方税务信息及简报;组织综合性税收宣传活动;负责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保密、保卫及办公自动化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接待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固定资产;负责机关的基本建设;负责局机关办公大楼的管理;负责局机关职工宿舍的管理;负责机关办公大楼铺面出租管理。
政策法规股
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议;参与起草有关税收政策、法规、规章和报告;负责税收法规、规章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地方税务系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税政股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及相关涉外税收政策业务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地方及涉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政策业务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监督、管理集体、私营企业财务制度的执行和集体企业财务普查工作;负责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相关的涉外税收业务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
规费管理股
负责全区社会保险费、电力企业水资源费、旅游宣传促销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对全区地税系统规费征缴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征收管理股
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指导税务登记、申报工作和税收资料的管理;负责发票的审批、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地税系统服装的发放、管理;检查地税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征管制度的情况;负责全区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及实施工作,同时负责全系统硬件设备配置标准的确定和产品选型,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组织网络工程建设安装等工作。
计划统计股
负责地税系统的税源调查,编制、分配、监督、分析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收集、分析税收统计资料;监督税款的征收、入库和对征、解、提、退进行核算;负责税收统计、会计信息资料的汇总和报表的编制;负责全区地税系统税收票证的使用和管理;管理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负责地税系统税务经费的预算、拨付、决算、基建、修缮、装备计划和交通设备的配备、维修等工作;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地税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报、拨业务和部分税费征收业务费、代征代扣手续费的结算工作;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的内部财务审计。
人事教育股
按权限管理全区地方税务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考核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各分局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全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评估。
机关党支部
负责区局机关和一、二分局的党群工作。
机关工会
负责区局机关的群众工作。
监察室
监督检查全检地税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协助区局党组,组织协调地方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地方税务系统执法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对地方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各级行政机关、行政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行政人员不服党组织、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法律、法规和区局党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隆阳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规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2、参与研究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实行调控经济的可行性的建议。
3、组织全区地方税收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规定的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各种基金、规费等收入,编报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做好监督、执行、检查和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征管机构,强化征管手段,完善征管制度,坚持依法治税,监督检查全区地税系统、各纳税户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4、根据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原则,贯彻省政府制定的企业地方税收政策;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决定,负责开征、停征和减征地方某些税种的实施,运用地方税收杠杆推动隆阳区经济发展;承办地方税涉税审批等具体事项。
5、负责现行地方税、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按照国家对地方税制进行进一步改革和调整的要求,完善现行税种的征管办法。
6、调查研究地方税纳税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涵养地方税源,增加地方税收,促进隆阳区经济社会发展。
7、调查地方税的税源,督促税收计划的完成,监督税款的征收、入库,对征、解、提、退进行核算,负责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和经费的审计监督以及税收统计、会计资料的汇总和报表工作。
8、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负责对涉及地方税的经营性发票、票证的发放、管理和违规处罚。
9、负责地税系统税务经费的预算、拨付、决算、基建、修缮、装备计划和交通、通讯设备的配备、维修等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按照干管权限,管理全区地税人员。组织和指导全区地税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区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11、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研究地方税收理论、地方税收政策,健全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了解经济信息,掌握税收动态。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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